5月15日,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海南省发改委员会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相关通知,提出各市县今年要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,海口市、三亚市积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。
通知规定,社会投资的新建建筑项目,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,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 50%;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。
达到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建筑项目,可在市县2019年住房实施计划中优先给予支持;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且在2019年动工新建的商品住房项目,可申请适当增加所在市县年度住房建设指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