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拟立法规定: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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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4-08-31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头条微商机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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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8月30日,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(草案修改稿·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,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。《征求意见稿》第五十条明确,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,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,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。广州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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